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是个连续的过程,不同孕期超声检查有不同的目的。根据产前超声检查规范,无特殊情况下,一般整个孕期至少需进行4次超声检查。
第一次在早孕期,主要是确认是否怀孕,观察是否为宫外孕、单胎或多胎、是否有胎心、胎芽长度等。
第二次检查在孕11周—13周+6天,主要为NT检查,通过检查胎儿颈部透明带的厚度,早期筛查婴儿染色体疾病和早期发现多种原因造成的胎儿异常。
第三次检查在孕20周—24周,胎儿系统排查畸形,也是大家所称的“大排畸”检查,这个时候,胎儿的器官发育基本成熟,医生会做一次完整的结构筛查,从头到脚,采集胎儿很多图像,仔细观察是否有问题。
第四次检查在孕晚期,此次主要检查胎盘的情况、羊水的情况,确定胎儿的胎位,评估胎儿的各项生长发育指标以及胎儿体重,为最后的生产做好准备。当孕妈们出现不适或其他一些个人情况,医生也会适当给孕妈增加超声检查的次数,为了更好地观察胎儿情况,让孕妈们顺利迎接宝宝的到来。
检查时给孕妇涂抹的液体叫做超声耦合剂,目的是为了使探头与皮肤之间良好接触,有利于声波的传导并提高成像质量。耦合剂是水溶性液体,对人体无毒、无害,检查后擦净或用温水清洗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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